法律声明
任何人士使用本网站前,请细阅下述条款。阁下继续进入本网站或使用本网站,即表示阁下同意遵守下述条款。
任何人士使用本网站前,请细阅下述条款。阁下继续进入本网站或使用本网站,即表示阁下同意遵守下述条款。
本网站的资料、信息、版面设计、图案、流程、声音、程序及其他内容的所有权、著作权及其他权利由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所享有并予以保留,此种权利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相关国际条约的保护,任何对上述权利的侵犯均有可能导致承担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阁下不得将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用于任何不合法的目的,或以任何不符合下述条款的方式使用该等信息。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独立拥有或与相关内容提供者共同拥有本网站内相关内容的版权。拟使用本网站的文字、图片、视/音频及其它信息资料的,需事先与本网站联系并取得明确的书面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媒体、网站、商业机构及个人不得对本网站的内容进行复制或在非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服务器上做镜像,不得对本网站的全部或部分页面、内容做商业性的链接和利用,也不得歪曲和篡改本网站。
使用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排放的中水,经园区配套供水厂处理后,达到生产用水条件,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印染产业园配套第四污水处理厂,占地95亩,投资3亿元。一期规划建设4万m3/d处理能力,目前建设2万m3/d的污水处理设施和3万m3/d的再生水厂,污水分质收集处理,出水水质高于国家一级A类排放标准。配套生态自净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园区治理污水和美化环境同步